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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信達化工發(fā)布風險提示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少德和李敬祥所持全部股權被法院查封,二人合計持公司73.16%股份。
公告顯示,2014年,李少德、李敬祥曾為奧邦公司、程某向姜某3000萬元借款提供擔保,后借款人未按期償還款項,姜某訴至法院,法院裁定查封李敬祥、李少德所持有的平原信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據(jù)了解,信達化工尚未公布2016年報,2016半年報中無奧邦公司相關信息。
信達化工表示,如未來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導致李少德和李敬祥持有信達化工的股權被強制執(zhí)行,則信達化工存在實際控制人變動的風險。